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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春九台区奥飞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未依法为本人缴纳社保
姓名:杨春一,身份证号码:120111198201164035。曾任职长春九台区奥飞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岗位,于2023年12月26日入职长春九台区奥飞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工作,2025年2月14日已从长春九台区奥飞体育文化有限有限公司离职,工龄为17个月,本人在长春九台区奥飞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工作期间,长春九台区奥飞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未依法为本人缴纳社保,请求属地社保中心对公司进行社保稽查,请求九台区税务局进行社保稽查,长春市九台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判决、社保参保证明的证据材料见附件。为全面稽核。
2025-07-16 15:04:42

您好,社保属地管辖,请您咨询九台社保局。

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5-07-18 12: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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