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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补缴社保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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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2014年7月-2016年3月这工作期间单位没交社保,现在联系不到原单位并且也没有劳动合同,2016年4到至今有企业职工保险,现在可以以个人的身份(灵活就业)补缴2014年7月-2016年3月期间的保险吗?补缴的话需要补多少钱?2025-08-14 09:4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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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行政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105号、吉人社联字〔2020〕79号:已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年度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您无法以个人的身份(灵活就业)补缴2014年7月-2016年3月期间的保险费。 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