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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年限 | |
| 退伍军人服役年限、机关事业单位转企业人员2014年10月前的工作年限等合规视同缴费年限,仅计入1995年7月前的部分可用于核算过渡性养老金; 我想咨询以上这个表述是否有规定或者依据?2025-12-15 11:4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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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的新办法计发标准: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改革前工作年限)×1.4%(吉林省过渡系数)。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计算公式:吉政发【2004】28号文件,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前视同缴费年限×1.2%(1.4%)。 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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