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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企业保产生滞纳金承担问题 | |
| 单位有一职工因编制未落下,按照政策不能进入机关保,单位则要给其缴纳企业保,但当初本人不同意。现本人同意缴纳企业保,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产生的滞纳金是单位还是个人承担?有无明确文件依据。谢谢2026-03-16 13:56:39 | |
您好,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第十一条 单位依法代扣代缴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拒绝;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向单位加收滞纳金,不得要求职工承担;依据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第二十条 职工社保由单位代扣代缴;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向单位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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