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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养老金缴费年限计算双标
我于2020年7月28日正常退休,个人编号8000044488,1960.7.19出生,1984.9.1参加工作,累计缴费年限35年10个月27天,计作35.9年。因等待上一年计发基数出炉,延迟了几个月才补发退休金,当时并不知有养老金核定表,此表始终亦未明示给本人。近日在网上查阅到自己的核算表,发现我的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舍去近11个月,按整数计算,导致我此项少算73.95元。而此后退休同志的缴费年限却全部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计算。不仅如此,其过渡性养老金的视同缴费年限小数点后第二位还4舍5入。同一地区退休金的双标计算结果反差如此悬殊,天差地别,冰火两重天,令人难以理解接受。缴费年限是养老金制度最为重要的首位参数,是国家制定激励政策主要因素,用整舍零严重背离政策设计初衷。政策完善调整改进后却不纠正遗留,如何体现公平、公正、合理呢?退休金是晚年安身立命的生活保障,同标公平核算是最大的民生。双标必然导致厚此簿彼,引发社会矛盾,不利和谐稳定。退休金是劳动者辛苦一生所得,涉及民众切身利益。我不想占国家便宜,但也不能接受自己正当、合理、合法的权益被损害。恳请领导按现行同一标准补回我退休至今的损失。
2026-06-11 15:20:19

您好,养老待遇的计算依据吉政发【2004】28号和吉人社联【2020】79号文件,如您对养老金核算有异议,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养老金核定表》到社保中心或各区的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核查。

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6-06-16 09: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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